連江縣自來水廠 公告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發文字號:連水人字第1140003900號附件:主旨:本廠甄選約用人員1名,正取:林〇青。正取人員請配合於115年1月29日上午8時至本廠(地址: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號)辦理到職手續,逾時視為放棄論,不得提出異議。